学生管理

学生资助

当前位置: 首页 -> 学生管理 -> 学生资助 -> 正文

关于2020-2021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0-10-16

关于2020-2021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为了更好的落实国家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政策,使各项资助得到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实现精准资助,根据《山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文件精神,现组织开展2020-2021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

一、基本原则

1、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平的原则。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学生家庭经济状况为主要认定依据,认定标准和尺度要统一,确保公平公正。

2、坚持公开透明与保护隐私相结合。既要做到认定内容、程序、方法等公开透明,又要尊重和保护学生隐私,严禁让学生当众诉苦、互相比困。

3、坚持积极引导与自愿申请相结合。既要引导学生如实反映家庭经济情况,主动利用国家资助完成学业,也要充分尊重个人意愿,遵循自愿申请的原则。

二、具体要求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是学年内各项资助工作的基础,只有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才有资格申请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资助项目,因此,各系、各班级要充分认识到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重要意义,规范程序,精心布置,扎实做好本次认定工作。

2、学校认定机构共四级,包括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系认定小组和班级评议小组。学校设立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和管理;各系成立认定工作组,具体负责认定工作的组织和审核;班级成立辅导员任组长、学生代表任成员的认定评议小组,负责班级民主评议工作,其中学生代表人数视班级人数合理配置,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一般不少于班级总人数的10%,其中学生干部不超过小组半数。

三、认定档次及认定条件

(一)认定依据

1、家庭经济因素。主要包括家庭劳动力及职业状况、家庭财产及收入、家庭负担等情况。

2、特殊群体因素。主要指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儿、烈士子女、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等情况。

3、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因素。主要指校园地、生源地经济发展水平、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等情况。

4、突发状况因素。主要指遭受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突发意外事件等情况。

5、学生消费因素。主要包括学生消费金额、消费结构等情况。

6、其他影响家庭经济状况的因素。

(二)认定档次

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为一般困难、困难、特殊困难三个档次。

(三)认定条件

1、有下列情况之一,认定为“一般困难学生”:

1)学生基本生活费用低于学校所在地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或学校学生日常平均消费水平;

2)父母务农无其它经济来源,有两名子女同时在接受非义务教育阶段的普通学历教育,家庭经济负担较重的;

3)因其他原因造成家庭经济一般困难的。

2、有下列情况之一,认定为“困难学生”:

1)父母务农或父母一方暂时失业,家庭成员中有残疾或疾病且医疗费用负担较重的;

2)因遭受自然灾害或突发事故家庭财产损失较重的;

3)单亲家庭且单亲父(母)无经济收入或收入无法维持学生本人学习、生活需要的;

4)因其他原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3、有下列情况之一,认定为“特殊困难学生”:

1)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

2)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

3)城乡特困救助供养学生

4)孤儿

5)烈士子女

6)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

7)因其他原因(如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重大突发意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等)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

4、学生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不能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已经通过认定的学生,应取消其受助资格:

1)隐瞒家庭经济实际情况、提供虚假信息的;

2)由于家庭建房、购房、购车等原因造成家庭经济暂时困难的;

3)由于生活奢侈浪费等原因造成生活暂时困难的;

4)其他不符合认定条件的。

三、认定流程

1、各班积极宣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保证班级学生及时了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流程和工作时限。

2、学生本人自愿提出申请: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同学,须如实填报《山东财经大学燕山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情况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并提交给班级,有证件及其他支撑材料的也可提供给班级评议小组

3、班级评议:班级评议小组根据学生提交的材料,结合学生日常消费行为等因素,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并按照困难程度进行排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为特殊困难、困难和一般困难三类。班级认定结果报认定小组审核。

4、各系认定工作组要将审核后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级及排序名单,在本系范围内公示,公示不少于2天。公示无异议后,将《XX老师2020-202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电子版于10月22日下午5点前发到邮箱:892626236@qq.com,纸质版于10月22日下午5点前交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同时,学生提交的《山东财经大学燕山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情况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按照班级顺序汇总整理好,等国家助学金评选完毕后再上交学校资助管理中心。

5、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结束后,会将认定结果以适当方式、在适当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


未尽事宜,请与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53175786625

邮箱:892626236@qq.com



                     山东财经大学燕山学院学生处(团委)

                           2020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