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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审2019-2020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0-10-12

根据山东财经大学燕山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评选管理办法,现就我校2019-2020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安排如下:

、评审条件:

1.候选人必须是我校具有正式学籍的二年级及以上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候选人必须勤奋学习,积极上进,成绩优异,无挂科、无处分现象。国家励志奖学金候选人一学年综合测评或学习成绩列班级前30%,另一项不超出前50%,且获学校二等学生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候选人一学年学习成绩名次或者综合测评名次列班级前30%,另一项不超出前50%,对于特殊困难的学生,一学年学习成绩名次或者综合测评名次位于班级前50%。  

6.困难情况以201910月份认定的为准。

72019级转专业的同学在原来班级评选。

、评选程序:

1. 各班积极宣传国家、省政府励志奖学金政策,保证所有符合基本条件学生及时了解励志奖学金申请办理流程和工作时限。

2.符合条件的学生班级评议小组提交书面申请,填写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每学年一次,符合条件的学生可连续申请)。

3.经班级评议后以班级为单位报所在系各系要认真审查申请人的资格,深入学生中间了解申请人的生活、学习状况和其他表现,综合对比后确定励志奖学金候选人。

4.各系确定励志奖学金候选人公示两天无异议后以辅导员为单位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议。

5. 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将审议后的国家励志奖学金候选人名单在校内进行五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教育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备案。

6.对在组织评审过程中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学院有关规定给与严肃处理。

、材料报送时间和要求

各系将符合条件的候选人相关情况汇总“2019-2020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候选人情况统计表”中,并1018日下午5点前将辅导员签字后的纸质版交到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电子版以导员为单位发到邮箱892626236@qq.com。


附:特别注意个人申请表填表说明:

1、表格中获奖情况只填写校级及以上主要获奖项目,校内的类似演讲比赛、运动会等小型获奖项目不要填写,助学金等资助类项目不要填写,如确无获奖项目可填“无”。

2、表格中“申请理由”栏的填写应当全面详实,既要体现出家庭经济困难的状况,又能够如实反映学生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字数控制在200字左右,一律使用第一人称,不能千篇一律,甚至出现雷同。

3、表格中“推荐理由”栏的填写应当简明扼要,字数控制在100 字左右。推荐人必须是申请学生的辅导员或班主任,其他人无权推荐;推荐理由必须做到理由充足,能明确体现每名申请励志奖学金学生的优秀表现和突出特点,不能千篇一律,甚至出现雷同。


未尽事宜,请与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

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531-75786625

   箱:892626236@qq.com



山东财经大学燕山学院学生处(团委)

202010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