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材管理是高等学校教学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是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稳定教学秩序,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保证。为了做好学校教材管理工作,满足教学需要,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教材的选用
1、选用的教材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能够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符合教学大纲的要求,具有与本学科发展相适应的科学水平,有较高的理论性和系统性,能够正确地阐述本学科的科学理论和概念,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
2、教材应该选用受师生欢迎的、得到专家好评的公认的优秀教材。基础课所用教材原则上选用获奖教材,各专业基础课、专业课也应尽量选用获奖教材。
3、选用教材的基本内容应该符合本门课在教学计划中的地位和作用。要求适当,取材合适,内容的阐述循序渐进,富有启发性,便于自学,使学生能够掌握基本理论、基本技能,有利于学生的世界观、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培养。
二、教材的订购
1、凡我院教材的订购由任课教师根据教学需要提出初步意见,并详细填写《山东财经大学燕山学院教材订购单》,经教研室研究后报教学单位负责人批准,由各教学单位负责汇总上报教务处,最后由分管院长审定批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准自行订购教材。
2、新学期教学任务下达后一周内启动教材预订工作。各教学部门必须按规定日期向教务处报送《教材订购单》(或直接录入教务系统),订购单中需注明课程名称、教材名称、出版社、主编、单价、使用班级、订购数量等。
3、由于知识的不断更新,经济、管理类教材变化很快,我院对教材实行零库存管理。教材订购计划一经报出不再变更,凡因擅自变更教材订购计划或错报计划而造成的积压,其费用经分管院长批准后,从相应教学单位经费中扣除。
4、一门课原则上只能征订一种版本的教材,如有特殊情况,需订购两种及以上版本的教材,应由教学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教务处研究报分管院长批准后,方可办理征订手续。
5、教务处汇总教材订购信息后,应通过中标的教材供应商进行采购,不得从出版社或书店直接采购。
三、教材供应
1、教材的发放原则上以班为单位,每学期期末或开学初集中发放。
2、教务处只负责学校教学计划内教材供应。
3、凡转学、休学、复学、重修的学生,如部分教材已有变化,需购买新教材者,由学生本人直接联系供应商解决。
4、选修课教材,按照学生所在班级为单位,统一汇总到教务处集中采购,原则上不对单个学生零售。
5、任课教师所用教材到教务处领取,原则上每人每学期领取所教授课程的教材一套,不提供其他相关参考书。教师连续讲授同一门课,如教材无变化,三年内只可领取一次。
四、教材结算
1、我院实行学生与教材供应商直接结账的办法,教务处、学生处予以协助。
2、对计划内招生的学生实行教材优惠政策,一律按学校中标折扣价格结算。
3、公用教材由教材供应商按照采购合同予以赠送,如有剩余,应退还供应商。
五、教材印刷
1、根据下学期的开课计划,凡需打印、扫描、誊印的教材,必须经教学单位领导审核批准、教务处同意后,提前三个月送稿。因送稿太晚,影响学生使用,由各教学单位负责。教师按时交稿,且稿件质量符合要求,因其他原因影响学生使用,由教务处负责。
2、凡誊印、复印的教材、讲义一律核定成本价,由图书教材办公室核价,教务处处长审批。
六、本规定解释权归教务处。
七、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