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本学期课程考试安排如下:
一、考试日期
根据学校教学进度,本学期第十八周结束授课,之后进行期末考试,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一)随堂考试:2024年1月2日(第十九周周二)至2024年1月7日(第十九周周日)。
(二)集中考试:2024年1月8日(第二十周周一)至2024年1月12日(第二十一周周五)。
二、考试安排
(一)随堂考试
1.考试课程
第十七周或之前结课课程、第十八周结课的所有非必修课均采用随堂考试方式进行。
2.考试时间、考场及监考安排
第十七周或之前结课课程,均在最后一次授课时段进行考试;第十八周结课的户外体育类、实验或实践课、听说视听类、论文类等课程均在第十八周最后一次授课时段进行考试;在第十八周结课的其余随堂考试课程,安排在第十九周授课时间段内进行考试。应在十九周周一(1月1日)考试的课程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在本周其他时间段进行考试。
考试统一要求单人单桌,在上述最后一次授课时段考试的课程,首先使用授课教室作为考场,若座位数不足,须通过教务管理系统申请教室;在第二十周考试的课程,包括授课教室在内的所用教室都须重新申请。
监考人员由各教学单位教师组成,60人以下的考场安排2名监考人员,60人以上的考场安排3名监考人员。考试时间与教室确定后不许私自变更。
各教学单位管理人员须提前协调授课教师确定随堂考试时间,安排考场和监考人员,并由授课教师通知学生。
(二)集中考试
1.考试课程
必修课程均进行集中考试,原则上不许更改考试方式,如确需调整,请在11月20日前提出书面说明。
2.考试时间、考场及监考安排
教务处统一安排集中考试时间、考场和监考人员,并在考前进行公布。根据监考工作要求,燕山学院自有授课教师均需参加期末监考。
(三)命题事宜
1.试题命制方式及份数
试题由课程组负责人统一组织完成命制。各教学单位可采用试题库、命题小组或校外专家等命题方式,尝试教考分离。集中考试课程与随堂考试课程要分开命题,考试时间段不同或教学大纲不同的同一课程要分开命题。同一教学大纲、同一课程代码但授课年级不同的课程也需分开命题。
同年级在同一个时间段内考试且教学大纲相同的课程需命制两套(A、B卷)试题,在两个时间段内考试且年级、教学大纲相同的课程需命制三套(A、B、C卷)试题;以此类推。
2.命题规范
(1)使用统一的试题模板,小四号宋体,卷面不留答题空间,单面打印,试题字迹要清晰,每页页脚中间位置须有第几页和共几页的字样;一份试题一张封面,须准确填写试题封面上规定的各项内容,课程负责人签字,如命题教师同课程负责人为同一人,可由系(教研室)主任签字,或由主管教学的副院长签字,书钉装订。
(2)每门课程的试题总分值均为100分,随堂考试以及集中考试均用时90分钟。
(3)试题内容要符合教学大纲,在题型、题量、难易度、覆盖面、重复率等方面要符合考试规定。要加大试题难度,试题中“三基”部分(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技能)、综合运用和提高(扩展)部分具有合理的比例(通识教育课试卷,各部分试题比例一般控制在 5∶3∶2 左右;专业课试卷,各部分试题比例一般控制在 4∶3∶3 左右);名词解释、填空、简答等记忆性题目总的分值比例一般不超过全部分值的 30%。要根据课程特点加入非标准化答案题型,或者促进部分主干课程实行非标准答案考试,检测学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激发学生的创新意识与创新思维。
(4)开卷类考试试题不得采用名词解释、填空、简答等记忆性题型。
(5)命题人要做好试题的参考答案与评分标准,论文性试卷的评分标准不得少于5个评分要点,且须注明每个要点的评分标准。
(6)大学英语课程请在试卷内容开始部分注明英语听力的播放时间、播放频率及答题卡的填涂方法。
3.试题送交安排
各教学单位教秘要汇总本学院的试卷,认真填写考试课程试题报送一览表,须在11月27日前将试卷及填写好的附件送交教务处(办公楼415),并同时提交电子版。
办公地点:莱芜校区办公楼415,联系方式:75786619。
教务处
2023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