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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校级及省级教改项目立项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3-11-03

各学院(中心):

为深化本科教学改革,提升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做好优秀教学成果项目储备,现将我校2023年度校级及省级教改项目立项推荐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2023年度校级及省级教改项目立项推荐申报工作

(一)立项范围和条件

1. 立项范围:

申请人参照附件1中的立项参考指南或自创选题申报。

往年已立为省级教改项目的课题不得重复申报,目前主持研究的校级、省级教改项目尚未结题的,不得以项目主持人身份申报新项目。往年立项的校级教改项目可以且仅限于申报省级项目。

2. 立项条件:请参照附件1中的立项条件要求执行。特别说明:项目主持人限1人,须为本校专任教师(不含兼职教师)或教学管理人员。教学管理人员包括校主管教学校长、教务处管理人员、院(系、部)教学院长或主任、教学秘书、教学干事、实验室管理人员、实验室主任等。

(二)立项数量和经费支持

1. 立项数量:2023年度校级教改项目将立项15项左右,推荐2项申报省级教改项目。

2. 经费支持:校级教改项目支持经费1万元/项,立项为省级教改项目在省经费支持的基础上学校给予5万元/项配套经费支持。鼓励各学院(中心)给予配套经费支持。

(三)项目管理

教改项目的日常管理及结项验收等按照《山东财经大学燕山学院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执行,其中省级教改项目按照省级教改项目要求进行管理并达到省结项要求,其余项目按照校级教改项目要求进行管理。

(四)项目结项验收

所有立项项目均需以项目负责人为第一作者在C类以上期刊(以最新版《山东财经大学燕山学院学术期刊分类目录》为准)发表与研究课题相关的学术论文至少1篇,同时需提交研究报告1篇(1万字以上)。课题研究成果在公开发表、出版专著时,均应标明“山东财经大学燕山学院2023年度校级教研项目”字样及项目编号。

二、项目申报及校内评审流程

申报工作按照个人申请→部门推荐→资格审查→遴选推荐→校内公示→组织上报的程序进行。

1. 11月3日之前,个人申请及部门推荐。项目主持人填写《2023年山东财经大学燕山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附件2),向学院(中心)提出立项申请。学院(中心)负责项目的初审,择优向学校推荐。

2. 11月6-7日,资格审查。对于各单位上报的申报材料,教务处复核项目主持人和项目组成员的申报资格。

3. 11月8-10日,专家评审遴选。学校根据申报名额,组织评审专家组进行严格公正的评审,并择优确定推荐省级项目。

4. 11月11-15日,校内公示。对评选出的项目,进行校内公示。

5. 11月16-17日,完成推荐申报省级项目的系统填报工作。

三、材料填报和时间要求

1. 《2023年山东财经大学燕山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纸质版一式1份(A4纸,左侧装订),由申请人所在学院(中心)在“单位推荐意见”栏内写明推荐意见,单位负责人签字。申请书中涉及专业名称、专业代码的,按照《山东财经大学燕山学院专业一览表》(附件3)填写。

学院(中心)填写《2023年山东财经大学燕山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4)纸质版一式1份,负责人签字。

2.11月3日前,所有申报材料的电子版由各单位汇总后集中发送至yanshanjy@126.com,并注明“单位+2023校级教改项目”字样(文件夹内老师姓名+2023校级教改项目),纸质材料11月3日前报送教务处411室,逾期不予受理。

五、其他

各学院(中心)要高度重视本次教改项目的申报工作,积极动员,认真组织,集中本单位优秀团队、优势资源做好本项工作。

联系电话:75786617 赵老师。



 

2023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