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现将教育厅下发的《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八届高等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附件)转发于各单位,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事项
省级教学成果奖的申报条件、申报类型及申报要求等事项请详读原通知,鼓励从事公共课、基础课和实验实践教学的教师积极申报。
二、指标推荐
各教学单位初报不限数额,如初报数量超过学校推荐限额,由教学办公室负责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根据专家评审结果择优推荐。
三、时间安排
省级教学成果奖申报材料按照原通知要求由各教学单位统一报送,时间截止至2017年12月16日上午11点前,过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孙颖
联系电话:89707258(内线67258),15253198965
附件1: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八届高等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平台版).docx
附件2:第八届高等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申请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