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辅导员老师:
上学期期末集中考试最后一天(2016年1月23日)因雪大路滑班车停发,当日的燕山学院集中考试推迟到2月28日(本周日)进行,相关安排如下:
一、考试安排、监考、试卷领取及回收
1、学生考试安排
请各辅导员老师通知学生务必于2月28日前返校并通过附件1(燕山学院2015-2016第一学期期末集中考核日程表)查看考试班级、课程、时间及地点,确定自己所在的具体考试教室,考试期间学生考试教室不发生变化。
请各位同学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身份证、学生证到指定的考试地点考试。每个考场学生的座号按学号S型排列,学生不得自行调整座号。
2、监考安排
请各教学单位通知监考教师通过附件1(燕山学院2015-2016第一学期期末集中考核日程表)查看考试课程、监考地点及考试时间。
3、试卷收发
试卷发放地点:电教2110东门;试卷回收地点:电教2102。
在考试期间,各教学单位要组织监考老师做好试卷领取和回收工作。领卷前,要核实试卷袋封面信息与实际参考信息是否一致;监考老师至少提前二十分钟到电教2110东门领取试卷,考试结束试卷清点无误后送至电教2102。
二、监考人员乘坐班车时间、地点
1、舜耕校区与明水校区之间
舜耕校区至明水校区:
2月28日:6:40
明水校区至舜耕校区:
2月28日:17:50
2、燕山校区与明水校区之间
燕山校区至明水校区:
2月28日:7:00
明水校区至燕山校区:
2月28日:12:50,15:50,17:50
3、联系方式
燕山学院教学办公室:赵老师,电话:89707259。
三、监考注意事项
1、监考人员须在考前认真清理考场,保证桌洞清、地面清,确保每位考生周边没有与考试相关的材料,不留隐患。
2、考试时,学生凭身份证和学生证参加考试,监考人员必须认真检查其所带证件,不带证件者不得参加考试。同时提醒考生按指定座次就座。
3、监考人员须考前宣读考生守则,提醒考生遵守考场秩序,打消考生作弊的侥幸心理。
4、在考试过程中,监考教师要认真履行监考职责,不得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各监考教师应严格遵守监考规则,一前一后,不得相互交谈、读书看报、批阅试卷、看玩手机,不得随意离开考场。以预防违纪行为发生为目标,确保考试公平公正。
5、开、闭卷考试均严禁学生将手机等通讯设备及具有存储功能的电子设备带进考场。考试期间携带、使用手机一律按违纪处理。每场考试前请监考教师在黑板上写上如下字样:“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及具有存储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场,无论是否关闭,均视为作弊行为”,同时将自己的姓名写在在黑板上,以备学生监督。
6、考试期间,监考人员应严肃考场纪律,将违纪作弊等情况在《考场情况记录表》上予以记载,且在该生试卷上首页的左上角标注“作弊”字样。并按照记录单上写有的要求及时将《考场情况记录表》转交给电教2102教学办公室人员。
山东财经大学燕山学院教学办公室
2016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