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新学期教学工作规范、运行有序,信息传达及时,现将期初检查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任课教师(含外聘和兼职教师)的排课、到课、上课、下课情况。重点检查:教师是否严格按本学期教学计划、教学日历、教学课表安排教学及实验、实训;教师是否按时上、下课,随意调(替)停课;教师的课堂教学组织、课堂讲授及教学效果等。
2.学生到课、听讲、学习情况。主要检查学生是否按时到课,有无早退及旷课,以及课堂纪律、课堂听讲和学习气氛等情况。
3.各教学场所(教室、实验室、计算机房、语音室、体育场等)设备设施准备、运行、使用以及环境卫生情况。
4.教学计划、教学课表安排、运行、执行情况,教学信息(尤其是临时有调整变化的)的沟通、传达和反馈情况。
5.教材的到位、领取和发放情况。
6.教学、行政管理和后勤保障服务环节运行及配套服务情况。
二、检查时间
本次教学检查时间为2月29日至3月4日(校历第二教学周)。
三、检查形式、组织及要求
本次检查实行督导组和学院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以自查为主,教学办负责组织实地检查和随机抽查,重点抽查各教学单位教学检查工作开展和执行情况,了解和掌握全校期初教学运行总体状况。
1.各单位要认真组织、部署并制定具体检查方案,组织人员对本单位的教学准备、教学运行、教学资源保障情况认真进行自查,坚持每日不定期巡视、检查,抓好日常管理和服务,积极营造良好的育人氛围。任课教师应认真核对本人上课时间、地点,特别是分单双周承担教学任务的教师。
2.学院将组成检查组,到教学场所进行实地检查和随机抽查。对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异常情况应查明原因,及时反馈给有关单位及个人,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决处理,同时将检查结果在全校范围通报。
燕山学院教学办
2016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