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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鼓励我校学生积极参加全国范围内举办的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和创新创业竞赛,激发广大师生投身实践和创新创业的热情,根据《山东财经大学燕山学院社会实践和创新创业竞赛成果奖励办法》(财燕政学字〔2023〕20号),现就我校2024年度社会实践和创新创业竞赛成果认定及奖励申报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我校师生以“山东财经大学燕山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且于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的社会实践和创新创业竞赛成果,获奖时间及奖励级别的认定以主办单位的发文或获奖证书为依据。
(一)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类
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指在全国或全省具有重大影响的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
(二)创新创业竞赛(活动)类
创新创业竞赛(活动)主要指在省级以上范围内开展的能够体现我校学生创新创业素质和能力,反映人才培养水平的重大赛事。依据赛事主办方性质、层次和赛事成熟度、影响力,分三类进行表彰。
一类竞赛指具有重大影响的国际和全国性竞赛,由教育部、科技部、中国科协、团中央等国家部委主办的竞赛活动。
二类竞赛指具有较大影响的全国性竞赛,由教育部、科技部、中国科协、团中央等国家部委和团体的有关部门、直属机构、具有重要影响的行业指导委员会、学会主办的竞赛活动。
三类竞赛指一般性的全国和全省竞赛,即其他全国或全省范围内针对大学生的学科竞赛和科技创新竞赛等。
现行文件予以认定的一类、二类竞赛清单请查看《山东财经大学燕山学院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和创新创业竞赛(活动)一览表》(见附件1)。
(三)注意事项
1.同一项作品只能参加社会实践类或创新创业竞赛类其中一类申报,同一项作品获得不同层次奖励的按照最高层次给予奖励,不重复奖励。
2.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称号获得者、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中国青年五四奖章获得者、学雷锋志愿服务“四个100”先进典型等德育教育成果属于本次申报范围。
3.国家优秀奖按照省级特等奖标准予以奖励,省级优秀奖不予奖励。
4.社会实践活动不设置奖项等次的,按照相应层次的三等奖标准进行奖励。
5.对属于创新创业竞赛(活动)的三类竞赛,仅奖励国家级奖项。
6.获奖奖项级别为校级的,不属于本次申报范围。
7.剽窃他人教学、科研成果,提供虚假数据材料,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奖励的,一经发现,撤销奖励,追回奖金,并根据情节给予处理。
二、申报对象
我校符合申报条件的在校学生、指导老师。
三、申报时间及方式
(一)申报时间
2024年12月10日至2024年12月27日17:00。
(二)申报流程
1.成果申报
获奖团队或个人填写《山东财经大学燕山学院社会实践和创新创业竞赛成果申报表(2024)》(见附件2,以下简称“成果申报表”)提交纸质版一式两份,并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获奖证书、公示文件、参赛作品等)原件及纸质版复印件一份(认定结束后返还原件)。《成果申报表》电子版及证明材料电子版也应同时提交。上述材料均提交至所在班级辅导员老师处。
获奖成果为团队的,上述材料均由团队队长提交,团队成员不必重复提交。
指导老师不必单独申报,在对学生团队或个人提交的申报材料审核后在《成果申报表》相应位置签字即可,请务必确认申报材料及指导顺位填写是否正确。凡团队或个人申报,只要有指导老师的,《成果申请表》上都应有指导老师签字。
2.申报材料收取
辅导员老师收取所带班级申报材料,汇总后填写《山东财经大学燕山学院社会实践和创新创业竞赛成果申报统计表(2024)》(见附件3,以下简称“成果申报统计表”),纸质版和电子版均应提交至各二级学院团总支书记处。
2024年12月26日17:00前,以二级学院团总支为单位将《成果申报统计表》、《成果申报表》、证明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sxycgjl@163.com(邮件以“XXX学院社会实践和创新创业竞赛成果申报材料(2024)”命名);2024年12月27日8:30-17:00,以二级学院团总支为单位将《成果申报统计表》、《成果申报表》、证明材料复印件纸质版及证明材料原件交至明德楼401办公室,证明材料原件与复印件纸质版经现场校对无误后、原件当场带回。
为避免遗漏,仅接收以二级学院团总支为单位报送的申报材料,不接收个人报送的申报材料。
学生因材料提交不及时或材料不符合要求等个人原因导致无法认定的,后果自行承担。
四、其他事项
请申报获奖团队队长或个人加入QQ群:1006039342,便于后期信息核对及奖励发放。未尽事宜可在群内咨询。
附件:
1.山东财经大学燕山学院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和创新创业竞赛(活动)一览表
2.山东财经大学燕山学院社会实践和创新创业竞赛成果申报表(2024)
3.山东财经大学燕山学院社会实践和创新创业竞赛成果申报统计表(2024)
山东财经大学燕山学院
2024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