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教育部、国家语委《中华经典诵读工程实施方案》和全国全省语言文字会议精神,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山东省教育厅决定举办 2021 年山东省教师诗词讲解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宗旨
围绕中华诗教的核心要求,面向全省各级各类学校教师举办以“讲红色经典,学百年党史,传红色基因”为主题的红色经典诗词教学设计和视频微课比赛。深入挖掘阐释红色经典诗词中的思想内涵和时代价值,进一步激发广大青少年对红色经典诗词的学习兴趣,充分发挥诗词讲解对加强青少年党史教育,坚定理想信念,厚植爱国情怀,陶冶品德情操的积极作用,引领诗词教育创新发展。
二、组织单位
本项大赛由山东省教育厅主办,山东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山东教育电视台承办。承办单位成立工作小组负责活动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三、参赛对象与组别
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在职教师,分小学教师组、中学教师组、大学教师组。
四、作品要求
(一)作品形式:一节红色经典诗词讲解课,篇目以教育部统编版中小学语文教材和列入“普通高等教育国家级规划教材”的大学语文教材中收录的红色经典诗词为主。
(二)作品内容:在符合课堂教学相关要求、遵循诗词教育基本规律和学术规范的基础上,重点突出红色经典诗词中丰富的革命精神和厚重的历史文化内涵,通过对不同时期革命形势、革命内容、革命先辈光荣事迹的讲解,引导学生在诗词课堂中学习百年党史,不断汲取中华优秀文化养分,自觉提升思想道德素养, 传承红色基因。
(三)作品类别:分教学设计类、视频微课类。
1.教学设计类。含教材分析、教学目标、教学重难点、教学方法、教学过程等内容,格式为 PDF。教学设计首页展示课程名称、参赛者姓名、单位、指导教师。
2.视频微课类。含教师诵读展示、课堂教学实景、板书、师生互动等画面内容,鼓励使用多媒体、信息化等现代技术手段, 充分展示创新型课堂教学效果。
视频时长为 8—10 分钟,格式为 MP4,视频清晰度不低于720P,图像、声音清晰,不抖动、无噪音,文件不超过 700MB。视频开头展示课程名称、参赛者姓名、单位、指导教师。视频中不得使用未经肖像权人同意的肖像,不得使用未经授权的图片和视频。
五、组织流程与时间安排
(一)6 月 15 日前:报送参赛作品。
报送名额:各高校每类推荐 2个作品。每类作品每名参赛者提交 1 个参赛作品。每个作品限报1 名指导教师。
报送方式:将作品及电子版作品汇总表(附件1)发送到yanshankyjw@163.com,邮件标题为“姓名+单位+诗词讲解大赛”,由学校择优统一报送省语委。有意向的参赛教师,可提前联系教务处录制视频微课。
(二)8 月中旬:作品评审。
由大赛工作小组组织专家线上评出获奖作品。
(三)9 月—10 月:获奖作品展示。
部分获奖作品制作成 2021 年山东省教师诗词讲解典型案例汇编用于宣传推广。
六、奖项设置
大赛分类别、分组别设一二三等奖,获一二等奖作品的指导教师被评为“优秀指导教师”,另设优秀组织奖 12 个。
七、工作要求
(一)各高校根据我省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结合本地区、本学校工作实际,广泛宣传,做好组织工作。
(二)各高校在报送推荐作品前要严格审查,注重提升作品内涵,确保作品紧扣主题。大赛进入评审阶段后,参赛作品信息不可变更。
(三)大赛工作小组享有参赛作品的展示、出版、汇编、发行及网络传播等权利,参赛者享有署名权。
(四)大赛坚持公益性原则,各有关单位不得以大赛名义向参与者收取费用。
八、联系方式
教务处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0531-75786619
教务处
2021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