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 教职工 校友 其他访客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通知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全日制在校生参加济南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通知

时间:2021-10-22 17:01:14    单位:    点击:

各学院(部):

根据《济南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规定,驻济高校全日制学生纳入济南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之内。现将参保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保对象

全日制本科生。

二、保费标准与缴费方式

大学生参保缴费标准为240元/年。本年度学校医保通过线上方式缴费,需要缴纳医保费的,请于2021年11月30日前登录缴费平台自主缴费。具体方式如下:

(一)微信“山东税务社保费缴纳”小程序缴费

在微信小程序中搜索“山东税务社保费缴纳”或扫描下方二维码,首次使用需要实名验证登录。

1、增加参保人员。使用时要录入缴费的参保人员信息。选择“居民医疗”后,点击“增加人员”按钮可以增加参保人员。

2、缴费。选择“居民医保”后,再选定缴费年度、缴费的参保人员,然后按提示操作完成缴费。

(二)微信公众号缴费

关注“山东税务”公众号。具体流程:选择“微信办税”-“登录”-“自然人登录”-“注册”。通过“我”-“实名认证”完成认证。增加参保人员及缴费操作见“山东税务社保费缴纳”小程序缴费。

(三)支付宝“山东税务社保费缴纳”缴费

具体流程:在支付宝中搜索“社保缴费”后选择“社保缴费-济南市”,还可以点击“市民中心”-“社保”-“社保缴费”或扫描下方二维码。再点击“使用服务”进入社保费缴纳。增加参保人员及缴费操作见“山东税务社保费缴纳”小程序缴费。

三、参保要求

(一)我校学生参加的是济南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相关政策请认真阅读《驻济高校大学生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解读》(附件1)。

(二)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缴费的学生,学校医保办将视为自动弃保。弃保学生本人需填写由本人签字的《自愿放弃居民(大学生)医保的声明》(附件2),于11月30日前交至学校医保办存档。

(三)按照济南市医疗保障局规定,持有济南市户口重度残疾或多重残疾学生可以免缴参保费,需复印低保、残疾证所有带字页面和本人身份证,交由辅导员统一于11月30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学校医保办,由医保办统一上报市医保审核。

请各学院(部)务必及时将此通知传达到每位在校(包括休学、访学)学生周知,做好网上医保缴费督促工作,保证参保学生及时缴费并享受医保待遇。




医保办

2021年10月20日


上一条:关于2021年教职工健康查体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2021年度“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培育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