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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度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数据申报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1-10-22

为做好2021年度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工作,按照《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9]19号)、《退役军人事务部等七部门关于全面做好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1]53号)、《应急管理部教育部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应急[2019]37号)、《关于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中录入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信息的通知》、《关于做好2021年度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数据申报的通知鲁学助(2021)26号》要求,现就做好2021年度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数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时间

2021年10月29日前。

二、报送方式

申请表及复印件以纸质版形式上报。

三、报送范围

(一)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

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资金应一次性申报,2021年度符合条件的学生上报《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I》(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及《应征入伍通知书复印件》纸质版

2021年秋季学期起退役复学的学生,学费减免资金分学年申报,2021年度符合条件的学生上报《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II》(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及《退役证复印件》纸质版。在2021年秋季学期前复学的学生,此次应申报截止2021-2022学年的所有学费减免信息。

2013年9月之后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均可申请国家资助。此前,自2009年起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可享受补偿代偿;自2011年起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在校学生及退役后复学的原高校在校学生可享受补偿代偿或学费资助。自2019年3月起,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参照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高校学生申请享受国家资助。

(二)直招士官学费补偿贷款代偿

直招士官学费补偿贷款代偿资金应一次性申报,2021年度符合条件的直招士官学生上报《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I》(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及《应征入伍通知书复印件》纸质版

2015年起应征入伍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校应、往届毕业生均可申请国家资助。

(三)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

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分学期申报。学校将2021年度退役士兵学生信息按实际在校情况录入2021年秋季学期、2022年春季学期《本专科TYSB国家助学金名单信息》模板,录入国家助学金学期标准为1650元,学生上报《(2021—2022学年)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及《退役证复印件》纸质版

本次可补报2020年秋季学期、2021年春季学期的国家助学金,学校将2020年度退役士兵学生信息按实际在校情况录入2020年秋季学期、2021年春季学期《本专科TYSB国家助学金名单信息》模板,录入国家助学金学期标准为1650元。学生上报《(2020—2021学年)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及《退役证复印件》纸质版

四、注意事项

各位同学务必按照规定时间完成材料上报工作,对于未在规定时间内上报材料的,不纳入资金拨付范围,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负。

联系人:刘凤芹,电话0531-75786625


山东财经大学燕山学院学生处(团委)

2021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