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了更好地落实国家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政策,使各项资助得到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实现精准资助,根据《山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鲁教财发〔2019〕1号)及《山东财经大学燕山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财燕政学字〔2021〕18号)文件精神,现组织开展2023-202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
一、认定范围
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学生中因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存在明显困难的。
二、组织领导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由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负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学生处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负责认定工作的组织和管理;各学院成立团总支书记任组长、辅导员为成员的认定小组,具体负责认定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审核;班级成立辅导员任组长、学生代表任成员的认定评议小组,负责班级民主评议工作,其中学生代表人数视班级人数合理配置,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一般不少于班级总人数的10%,其中学生干部不超过小组半数。评议小组成立后,成员名单要在本学院范围内公示2个工作日,评议对象不得担任评议小组成员。
三、认定等级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认定为:特殊困难、困难和一般困难三个档次。
四、认定工作安排
2023-202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根据《山东省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量化指标体系》,使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系统(以下简称“认定系统”),采取学生自我测评、评议小组民主评议相结合的方法,确定得出困难程度量化测评分值,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情况下,最终确定学生困难等级。
1、组织学生申请。学生通过手机端扫描二维码或电脑端打开认定系统填报个人信息(具体步骤详见附件),申请时间为即日起至10月24日24:00。
学生根据个人家庭状况,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学生可将表明其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的其他证明材料上传(除省发特殊困难学生外,其他欲认定特殊困难学生须提交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一般应为直接证据,证明材料为图片或PDF,大小不超过2M),证明材料由班级评议小组、学院认定小组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采信。
2、班级民主评议。班级民主评议小组登录认定系统,根据学生的自我测评情况,结合学生日常消费行为等因素进行充分讨论,修正自评分数,初步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及档次。
3、学院审核。学院认定小组登录认定系统,审核班级民主评议小组评议结果,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初定人选和档次,在学院范围内公示2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在系统中完成本学院认定名单推荐,认定结果报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4、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各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档次,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五、相关要求
1、认真组织,加强宣传。各学院、各班级要广泛宣传,认真组织,让每一名学生知晓、知情认定政策和流程。严格按照时间要求完成认定测评工作。
2、严格程序,认定公平。规范“三级认定、两级公示”工作流程,加强全流程管理、过程性留痕;各学院结合走访、民主评议等方式,结合学生日常消费、行为表现等综合评估学生家庭经济情况,对认定系统量化分值进行修正调整。
3、广泛核查,加强惩戒。各学院要加大核查力度,保证学生自我测评结果的真实性。对于弄虚作假、欺瞒谎报家庭经济状况的学生,一经查实,取消认定资格及当年受助资格,情节严重者给予纪律处分。
未尽事宜,请与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531-75786625
邮箱:892626236@qq.com
山东财经大学燕山学院学生处(团委)
2023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