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严格认定程序,确保认定结果公正、合理,在已开展的2020-2021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基础上,学校将于近期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困难资格复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查内容
1、已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困难情况是否属实;
2、已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困难等级是否合理;
3、已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困难情况和困难等级是否有发生变化;
4、已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有无遗漏。
二、工作要求
此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困难资格复查工作在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组织实施,各学院具体落实复查工作。各学院应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复查工作,充分发挥班级民主评议小组和学院认定工作组的作用。
班级民主评议小组可以通过召开民主评议会议、个别访谈、电话问询等方式进行,并将收集到的信息组织评议,评议结果报学院认定工作组审议。
各学院须根据评议和审议情况,对不属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应取消其困难生资格;对认定标准不合理的及时做出调整;对困难情况和困难程度已发生变化的应做出相应调整;对家庭经济确实困难,但因认定材料未能及时送达等原因而未被认定的,在相关证明材料充分属实的基础上于复查工作结束前予以补充认定。
各学院对认定后同学有意见、日常消费表现与申报的家庭经济有出入等情况的学生,可以自行组织实地走访。
三、时间安排
此次复查工作在3月31日前完成,并及时将复查结果报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报送的内容包括: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复查工作组织和实施情况报告,复查后的认定结果调整情况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统计表。
山东财经大学燕山学院学生处(团委)
2021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