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内地高校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函》文件精神,现组织开展2018—2019学年、2019—2020学年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
一、资助对象
2018—2019学年:面向具有我校学籍的全日制普通本科2015—2018级、专升本学生中的2017—2018级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2019—2020学年:面向具有我校学籍的全日制普通本科2016—2019级、专升本学生中的2018—2019级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金主要资助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习、生活费用开支。
二、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五个认同”;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刻苦,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良好;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暂停资助。
1、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各种处分;
2、两门以上(含两门)主要课程(必修课)补考不及格者;
3、休学或办理保留入学资格的;
4、不如实报告家庭经济情况或本人生活状况的;
5、生活不节俭,有奢侈浪费和攀比行为的;
三、资助标准及名额
2018—2019学年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金分为两档:一档每人532元,9个名额;二档每人665元,8个名额。2019—2020学年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金分为两档:一档每人532元,9个名额;二档每人665元,8个名额。
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金由学校财务部门根据要求拨至受助学生本人银行账户。
四、评选程序
1、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向班级提交书面申请,填写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金审批表。
2、班级评议:班级评议小组根据学生提交的材料,进行班级民主评议,班级评选结果报系认定小组审核。
3、各系要认真审查申请人的资格以及各班提交的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初步名单及资助档次,并在本系范围内公示,公示不少于2天。公示无异议后,将《XX老师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金拟定获得者名单》电子版于12月17日上午12点前发到邮箱:892626236@qq.com,纸质版前交到行政楼401办公室。
4、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结束后,会将认定结果以适当方式、在适当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
未尽事宜,请与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53175786625
邮箱:892626236@qq.com
山东财经大学燕山学院学生处(团委)
2020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