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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3-03-13

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充分发挥优秀毕业生典型示范激励引领作用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工作安排现就全省普通高等学校关于2023届优秀毕业生(以下简称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评选范围

2023届全体毕业生。

评选数量

省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数量原则上为本校(单毕业生总数的5%,校级优秀毕业生原则上为毕业生总数8%。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

评选条件

(一爱国 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牢记并践行党和国家对新时代大学生的期望和教导

(二励志 志向高远自愿到乡镇基层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优先推荐

(三求真 热爱所学专业恪守学术道德学习勤奋态度端正

(四力行 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勤工助学文娱体育科技文化创新就业创业实践等活动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五勤学 学习认真刻苦,理论基础扎实,成绩优异无考试不及格现象

(六修德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 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七明辨 明辨是非有清晰的职业生涯规划方向

(八笃实 在各类职业生涯规划大赛创业大赛等比赛决赛中表现优秀的学生或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或在某一方面取得过突出成绩或在重大活动中为学校获取荣誉的学生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评选办法

各学院在学生处指导下组织开展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评选名单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报备

(一各学院要对照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条件按照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在规定的比例范围内认真组织评选确保优秀毕业生的评选质量

(二对拟定人员名单由学生处统一进行公示接受监督对不按规定程序评选弄虚作假的取消评选资格

(三各学院确定人员名单后毕业生通过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网址https://www.sdgxbys.cn以下简称“信息在线填写《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报备表》(见附2),系统自动生成《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名单》(见附件3), 由学校加盖公章后以PDF文件格式通过信息网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四3月20日前 各学院要完成优秀毕业生评选和报备工作经报备的优秀毕业生名单在信息网上进行发布和查询并于三月底生成《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证书》

奖励措施

对优秀毕业生授予 “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称号颁发全省统一制式的《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证书》(电子证书 在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上下载

 

 

山东财经大学燕山学院学生处

20233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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