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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部分节假日放假安排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7-12-21

各职能部门、各教辅单位:

为方便各部门、各单位以及广大师生合理安排节假日的工作和学习,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2017-2018学年校历,经2017年第15次校长办公会议研究,现将我校2018年部分节假日放假安排及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部分法定节假日放假安排

(一)元旦:1月1日(星期一)放假。

(二)清明节:4月5日(星期四)至7日(星期六)放假调休,全校停课,共3天。4月8日(星期日)上班,教师按教学计划上课。

(三)劳动节:4月29日(星期日)至5月1日(星期二)放假调休,全校停课,共3天。4月28日(星期六)上班,教师按教学计划上课。

(四)端午节:6月18日(星期一)放假。

(五)中秋节:9月24日(星期一)放假。

(六)国庆节:10月1日(星期一)至7日(星期日)放假调休,全校停课,共7天。9月29日(星期六)、9月30日(星期日)上班,教师按教学计划上课。

二、寒暑假放假安排

(一)寒假:1月30日(农历腊月十四)至3月5日(农历正月十八)放假。3月5日 (星期一)学生报到注册,3月6日(星期二)上课。

(二)暑假:7月17日(星期二)至8月31日(星期五)放假。

三、相关工作要求

(一)未尽事宜或因特殊情况需对放假安排做出调整的,届时以学校最新通知为准。

(二)各单位要认真落实节假日值班制度,妥善安排好假期值班,并于每次放假3天前将节假日值班安排发送至电子邮箱xiaobanmail@163.com。

(三)节假日期间值班作息时间为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遇到紧急突发情况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

(四)各单位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工作制度,切实做好重要场所的检查,及时排查隐患,确保安全。各学院要面向师生广泛开展安全教育,防止交通事故、食品安全事故、盗窃等安全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