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全省普通高等学校 2021 届非师范类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发挥优秀毕业生典型示范的激励引领作用,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职业观,按照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要求,现组织开展 2021 届非师范类优秀毕业生(以下简称“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山东财经大学燕山学院2021届毕业生。
二、评选数量
优秀毕业生评选数量原则上为本校(单位)毕业生总数的 5%,各个学院具体名额见分配表。
三、评选条件
(一)爱国。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牢记并践行党和国家对新时代大学生的期望和教导;
(二)励志。志向高远,自愿到乡镇基层、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优先推荐;
(三)求真。热爱所学专业,恪守学术道德,学习勤奋,态度端正;
(四)力行。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勤工助学、文娱体育、科技文化创新、就业创业实践等活动,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五)勤学。学习认真刻苦,理论基础扎实,成绩优异,无考试不及格现象;
(六)修德。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遵守学生行为规范, 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七)明辨。明辨是非,有清晰的职业生涯规划方向;
(八)笃实。在各类职业生涯规划大赛、创业大赛等比赛决赛中表现优秀的学生,或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或在某一方面取得过突出成绩,或在重大活动中为学校获取荣誉的学生,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四、评选办法
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指导下,学校组织开展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评选名单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报备。
(一)各学院要对照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条件,按照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在规定的比例范围内认真组织评选,确保优秀毕业生的评选质量。
(二)各学院将初选名单(统一使用附件2进行填写)上报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学校统一审核、公示,公示合格后形成初步名单。
(三)学校确定人员名单后,组织省优毕业生统一通过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网址:http://www.sdgxbys.cn)在线填写《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报备表》(见附件 1),学生填写后一式两份打印上交至就业指导中心。学校整合《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名单》(见附件 2)并 加盖公章后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四)各学院要于 4 月 28 日前完成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和报备工作。经报备的优秀毕业生名单可在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上进行发布和查询,并生成《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证书》(电子版,样式见附件 3)。
(五)各优秀毕业生的《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报备表》,在加盖相应印章后将装入毕业生档案。
五、奖励措施
对优秀毕业生,授予“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称号,颁发全省统一制式的《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证书》
(电子证书,在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上下载)。
山东财经大学燕山学院处
2021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