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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届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文字复制比检测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3-03-20

各学院:

根据《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34号令)和《山东财经大学燕山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规定(修订)》(财燕政教字〔2021〕21号)文件要求,现就2023届毕业生毕业论文查重检测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检测对象与范围

2023届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

二、检测工作组织

学院教学秘书使用维普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以下简称毕设系统)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

三、时间安排

(一)学生4月1下午18:00前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定稿上传工作。毕业论文(设计)定稿务必要以附件形式上传word文档(.doc/.docx)格式。毕业论文(设计)定稿电子文档必须以“论文题目”命名。毕业论文(设计)定稿不得体现指导教师姓名和学生姓名等信息,并需删除“致谢”页。

(二)各院教学秘书需于4月2日前完成首次查重检测工作,二次检测工作于4月7日前完成。

四、检测结果处理

结果类别

检测结果

性质初步认定

A

R≤30%

通过检测,可参加答辩

B

30%<R≤50%

疑似有抄袭行为,需修改后进行二次检测

C

R>50%

疑似有严重抄袭行为,成绩认定为不及格

注:表中R为文字复制比,是指被检测论文与非本人学术成果的文字重合字数占全文的百分比。

(一)A类:毕设系统检测结果总文字复制比(被检测论文与非本人学术成果的文字重合字数占全文的百分比)小于30%(含)的毕业论文(设计)视为通过检测,学生可参加答辩。

(二)B类:毕设系统检测结果总文字复制比大于30%小于50%(含)的毕业论文(设计),由指导教师根据检测结果指导学生进行修改,修改后的毕业论文(设计)需由学生上传毕设系统,由学院汇总集中进行二次检测。二次检测后的文字复制比小于30%(含)的毕业论文(设计)视为通过检测,可参加答辩;超过30%者,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认定为不及格。

(三)C类:毕设系统检测结果总文字复制比大于50%的毕业论文(设计),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认定为不及格。

(注:第一次检测文字复制比大于50%的毕业论文(设计)或第二次检测文字复制比超过30%的毕业论文(设计),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认定为不及格。)

、其他说明

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定稿在正式通过毕设系统检测前,可随时自愿登录网址https://cloud.fanyu.com/organ/lib/sdufeys进行注册、检测。具体操作方式及步骤请认真查阅下方附件“山东财经大学燕山学院维普论文检测—学生入口(学生使用说明)”(附件2


                                            教务处

                                   2023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