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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劳动实践周活动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4-03-06

各学院(中心):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加快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决定开展劳动实践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与人员

我校2023级普通本科生

二、时间安排

时间

班级

人数

3月11-3月15

2023会计学1

2023财务管理1

66

3月18-3月22

2023金融学1

2023互联网金融1

65

3月25-3月29

2023国际经济与贸易1

2023跨境电子商务1

2023国际商务1

95

48-412

2023工商管理1

2023人力资源管理1

64

415-419

2023计算机科学与技术1

2023人工智能1

73

备注:周一到周五,具体上岗时间由用人单位确定,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不得少于4小时。

三、组织安排

1、教务处负责劳动教育实施方案制定、劳动教育实施的组织与协调。

2、学生处负责劳动实践前组织开展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确保劳动实践课程开展的顺利平稳。对劳动实践过程中出现工作状态差、违反纪律等情况学生,给予思想教育或纪律处分;各带班辅导员根据劳动需求和人员需求,分配学生校内劳动实践任务,并将校内用人单位给出的成绩录入教务系统。

3、各二级学院要做好相关通知的上传下达工作。如遇劳动实践周,要提前一周通知学生及任课教师停课,对于因劳动实践周耽误的其他课程,学校不安排统一时间补课,各任课老师可根据自身课程情况安排补课或调整上课进度。

4、后勤保障处、安全保卫处等单位要提出劳动实践需求(如劳动区域、劳动单元划分、劳动实践内容等)和人员需求(如每个劳动单元需要学生人数);提供校内劳动实践必要的工具,并安排好工具领取存放地点;向学生培训、讲解校内劳动实践要求、标准,劳动纪律和劳动安全;并对学生的表现进行评估考核。

四、考核评价

劳动实践周结束后,学生需填写《劳动实践课程评价表》(附件1),各用人单位根据学生实际表现进行打分后交给辅导员,辅导员负责成绩录入。

五、其他事项

1、严肃纪律。各学院要加强劳动实践周期间的学生纪律和考勤管理,服从学校、用人单位的统一组织和管理,积极参加各种活动,学生不得请假或擅自外出,避免流于形式,或者变相放假。如因身体原因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不能参加的,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辅导员批准同意后方可执行,劳动实践周成绩按“及格”认定。

2、防范安全。加强活动期间学生的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保证学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各用人单位要向学生培训、讲解校内劳动实践要求、标准,劳动纪律和劳动安全

教务处

20243月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