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大力弘扬新时代科学家精神,引导科研人员增强科研诚信意识,坚守科研诚信底线,推动优化完善科技创新生态,营造求真务实的学术氛围和科研环境,山东省教育厅印发《关于开展高等学校科研诚信建设月活动的通知》。为做好文件的贯彻落实,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科研诚信建设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坚守学术初心 弘扬求真精神
二、活动时间及范围
活动时间:2025年5月。
范围:全校师生。
三、重点任务
(一)召开专题会议。学校各级党政领导班子要专题研究一次科研诚信建设工作,深入学习《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国科发监〔2022〕221号)、《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科研诚信建设和学术不端治理的指导意见》(教科信〔2024〕2号)和《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调查处理实施细则》(教科信〔2024〕3号)等文件规定,分析研判工作形势,查找工作短板不足,研究部署工作任务。
(二)完善工作制度。学校党政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抓牢科研诚信体系建设,把科研诚信建设与学校科研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各单位要对照《科研诚信制度体系建设情况自查表》(见附件)进行对照检查,重点看组织机构是否健全、管理制度是否完善、管理措施是否落实、管理流程是否规范等。对自查发现的问题漏洞,要尽快予以规范完善。
(三)开展主题教育。各单位围绕主题,面向师生分类组织开展学习教育培训。坚持正面典型引导与反面案例警示教育相结合,通过典型引领、专家讲座、分组研讨、个人自学、签订承诺书等多种方式,大力弘扬新时代科学家精神,警示教育师生遵纪明规守底线,严防学术不端行为发生。
(四)严查不端行为。各单位在前期开展撤稿科研论文自查工作的基础上,对2023年1月1日以来撤稿的科研论文进行“回头看”,重点看调查、认定、处理程序是否严谨规范。遵循实事求是、依法依规的原则,突出“严”的主基调,对论文代写买卖、论文发表优亲厚友、套取科研经费、科研数据造假、领导挂虚名等严重学术不端行为从严从重处理。对存在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的人员,及时开展提醒谈话,加强教育整改。
(五)强化监督管理。各单位建立常态化的科研诚信自查自纠机制,加强学术不端行为调查处理的协调配合、结果互认、信息共享等工作。要建立学术成果发表诚信承诺、科研过程可追溯等学术成果管理制度,要求教师、学生、科研人员在学术成果发表后一个月内,将全部署名作者知情书、实验场所和操作人员、原始数据等信息在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存档备案。要在本单位网站及新媒体宣传平台,公布科研诚信建设和学术不端行为举报电话、邮箱,畅通举报渠道,接受社会监督。
四、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科研诚信建设和学术不端治理工作,切实加强科研诚信建设月活动的组织领导,明确机构、落实责任、全力推进,确保活动规范有序开展、各项重点任务如期完成。
五、活动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于6月3日上午将科研诚信活动月相关材料报送教务处。
1.各单位新进教师签订的科研诚信承诺书(模板参照附件1)。
2.主题教育活动文字、图像材料。
3.盖章版科研诚信制度体系建设情况自查表(附件2)。
以上材料,电子版报送邮箱:yanshankyjw@163.com,纸质版报送办公楼415室。
学校科研诚信建设和学术不端行为举报电话:0531-75786619,举报邮箱:yanshankyjw@163.com。
教务处
2025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