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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级大类招生本科生专业分流方案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0-12-25

为贯彻以学生为本的教育理念,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学校《关于2020级大类招生专业学生分流的指导意见》,结合学校专业设置实际情况,特制定2020级大类招生本科生专业分流方案。具体如下:

一、分流原则

(一)尊重学生个性发展的原则,因材施教。在学生自愿申请的基础上,依据学生第一学年秋季学期成绩展专业分流工作。

(二)综合考虑学科专业发展、教学资源有效利用、教学活动组织实施、社会对人才需求等因素进行分流。

(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二、组织机构

一)学校分流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孙玉杰 王松

副组长:魏新刚 张红旗 李学峰

员:冯曰欣 李永春 刘惠萍 郭继东 毕红毅 潘寄青 赵萌

(二)二级学院分流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二级学院院长

成员:教学秘书、辅导员

三、专业分流人数计划



具体分流计划如下:

招生大类

所属学院

对应本科专业

计划分流人数

工商管理类

会计学院

会计学

90

会计学(大数据方向)

45

财务管理

85

审计学

80

金融学类

金融学院

金融学

80

投资学

80

互联网金融

40

工商管理类

工商管理学院

工商管理

40

人力资源管理

80

市场营销

40

旅游管理

40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

数据科学与计算机学院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45

大数据管理与应用

45

四、专业分流时间

专业分流时间安排如下,具体时间可由学分流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具体情况作适当调整。

序号

事项

时间

1

专业介绍

---

2

志愿填报

618–619

3

志愿公示

622–624

4

专业分流结果公示

71–73

五、分流工作程序

在学分流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根据学生申报的专业志愿,结合其第一学年秋季学期总平均学分绩点排名进行专业分流,具体分为以下4个阶段工作:

(一)指导阶段

各二级学院通过专业分流动员、专业介绍、政策宣讲等多元化形式,使学生充分了解各专业特色和培养方向,引导学生正确选择专业。

(二)申报阶段

学生根据个人兴趣和志向在规定时间内填写专业方向志愿申请表;学将对学生的申报志愿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禁止调整志愿。

(二)分配阶段

专业分流依据学生自主选择、学院自主分流和学校宏观调控相结合的原则,按照有利于教学资源的有效利用以及学科专业稳定发展的思路,根据志愿优先、同志愿的学生按考核成绩排序,考核成绩参照第一学年秋季学必修课总平均学分绩点除《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晨训》、《读书活动》三门课程),优满足专业志愿。

(四)公示阶段

专业分流结果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对分流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学生,可以在公示期间向二级学院分流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异议,二级学院分流工作领导小组对学生提出的异议进行复查,并将复查结果告知申诉人。

六、其他

(一)学生在校期间仅有一次大类内专业分流的机会。学生专业确定后,不得随意变更。

(二)因参军、休学等原因复学已有专业的,不参加专业分流;因参军、休学等原因复学且未参加过分流的学生,参与专业分流。

(三)分流时有2 门以内(含2 门)缓考课程,且有相关证明文件(例如因病,需要有医院的诊断证明)和缓考审批表,缓考科目成绩不计入分流时的总平均学分绩点。分流时缓考课程超过2 门,或课程不超过2 门但缺少相关证明文件,相应课程成绩以60 分计入总平均学分绩点,进行绩点排名。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学校分流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