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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燕山学院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6-06-26

各教学单位,辅导员:

根据学院教学安排,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 从2016年6月27日开始,2016年7月10日结束,相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考试安排、监考、试卷领取及回收

1、随堂考试

(1)考试安排

在随堂考试期间,各教学单位落实好随堂考试科目、考试班级、考试人数、考试地点、考试时间、领取试卷人员等方面的信息,核实试卷袋封面信息与实际参考信息是否一致,核实印刷份数是否满足上课学生人数,核实考试教室是否与学院网上申请教室是否一致,要确保无误;随堂考试安排一旦确定不得私自变更。

(2)试卷收发

随堂考试试卷领取地点:明水校区电教2108西门,考试结束后任课教师将试卷带回批阅。

2、集中考试

(1)考试安排

请各辅导员通知学生通过附件1(燕山学院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期末集中考核日程表)查看考试班级、课程、时间及地点,确定自己所在的具体考试教室,考试期间学生考试教室不发生变化。

请各位同学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身份证、学生证到指定的考试地点考试。每个考场学生的座号按学号S型排列,学生不得自行调整座号。

(2)监考安排

请各教学单位通知监考教师通过附件1(燕山学院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期末集中考核日程表)查看考试课程、监考地点及考试时间。

(3)试卷收发

试卷发放地点:电教2110东门;试卷回收地点:电教2102

在考试期间,各教学单位要组织监考老师做好试卷领取和回收工作。领卷前,要核实试卷袋封面信息与实际参考信息是否一致;监考老师至少提前二十分钟到电教2110东门领取试卷,考试结束试卷清点无误后送至电教2102。

3、重修考试安排

重修考试安排在2016年7月4日(星期一)至10日(星期日)之间,与集中考试交叉进行,具体考试安排表见附件2(燕山学院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重修考试安排表),请通知相关同学带学生证、身份证及准考证准时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二、考试期间监考人员乘坐班车时间、地点

1、舜耕校区与明水校区之间

舜耕校区至明水校区:

7月5日:6:50

7月7日:6:50

7月9日:6:50

明水校区至舜耕校区:

7月5日:17:50

7月7日:17:50

7月9日:17:50

2、燕山校区与明水校区之间:

燕山校区至明水校区:

7月5日:6:50,9:10

7月7日:6:50,9:10

7月9日:6:50,9:10

明水校区至燕山校区:

7月5日: 15:50,17:50

7月7日: 15:50,17:50

7月9日: 15:50,17:50

3、乘车地点

舜耕校区:办公楼南

燕山校区:四号教学楼前

明水校区:公共教学楼北

4、联系方式

燕山学院教学办公室:赵老师,电话:89707259。

三、听音准备及试音安排

考前,相关同学要做好听音准备工作,自备质量合格耳机,测试耳机的听力效果,以免影响考试成绩。播放频率为:明水校区FM76HZ。

考前,学校安排进行一次听力试音,以检查各教室的听音效果,试音时间:6月30日下午2:00-4:30,请相关学生根据上述安排务必到自己所在的考场试音,若有问题,请联系教学办公室,电话:89707259。

四、监考注意事项

1、监考人员须在考前认真清理考场,保证桌洞清、地面清,确保每位考生周边没有与考试相关的材料,不留隐患。

2、考试时,学生凭身份证和学生证参加考试,监考人员必须认真检查其所带证件,不带证件者不得参加考试。同时提醒考生按指定座次就座。

3、监考人员须考前宣读考生守则,提醒考生遵守考场秩序,打消考生作弊的侥幸心理。

4、在考试过程中,监考教师要认真履行监考职责,不得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各监考教师应严格遵守监考规则,一前一后,不得相互交谈、读书看报、批阅试卷、看玩手机,不得随意离开考场。以预防违纪行为发生为目标,确保考试公平公正。

5、开、闭卷考试均严禁学生将手机等通讯设备及具有存储功能的电子设备带进考场。考试期间携带、使用手机一律按违纪处理。每场考试前请监考教师在黑板上写上如下字样:“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及具有存储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场,无论是否关闭,均视为作弊行为”,同时将自己的姓名写在在黑板上,以备学生监督。

6、考试期间,监考人员应严肃考场纪律,将违纪作弊等情况在《考场情况记录表》上予以记载,且在该生试卷上首页的左上角标注“作弊”字样。并按照记录单上写有的要求及时将《考场情况记录表》转交给电教2102教学办公室人员。

燕山学院教学办公室

2016年6月24日

附件1.燕山学院2015-2016第二学期期末考试日程表j监考安排.xls

附件2.燕山学院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重修考试安排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