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规范完善高校收费政策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3]559号)精神,学费标准可根据学生培养成本变化等情况实行动态调整,并将变动情况报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备案。学校拟从2024级新生开始调整学费标准,收费标准调整后,按照“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原则,现在校学生收费标准不变。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测算调整后的学费收缴标准予以公示(详见附件一),具体学费标准按照省发展改革委员会批复的相关文件执行。
附件一 山东财经大学燕山学院学费标准.pdf
二〇二四年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