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学院、中心、图书馆: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2〕16号)及我校2022—2023学年校历安排,经研究,现将2023年清明节放假通知如下。
2023年4月5日(星期三)放假,共1天,全校停课。
各单位、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值守、安全保卫等工作,各单位(部门)负责人要保持通信畅通,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师生员工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总值班室设在行政楼211室,联系电话:0531-75786610。
党政办公室
2023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