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学院、中心、图书馆:
鉴于目前山东省乃至全国均面临严峻复杂的疫情防控形势,为加强校园管控,保障全校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现对清明节放假安排作出调整,具体安排如下:
一、放假安排
4月5日(清明节,星期二)放假1天;4月2日(星期六)、3日(星期日)教职工正常上班,4月4日(星期一)补休一天;4月2日至4日,有教学任务的教师、学生按计划正常上课。
二、工作要求
1.各部门各单位要继续抓紧抓实抓细疫情防控,切实做好校园管控、核酸检测、信息报送、后勤保障、舆情防控等工作,确保学校疫情防控各项工作部署落实到位。
2.学校疫情应急处置工作专班、各专项工作组要加强值班值守,落实好疫情防控责任,完善应急处置工作机制,遇有突发情况或紧急情况立即请示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处置。
学校总值班室电话:0531-75786610。
3.广大师生员工要自觉遵守校园管控规定,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非必要不出校,非必要不离济,非必要不聚集,积极配合做好核酸检测,注意做好安全防护。
特此通知。
党政办公室
2022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