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同学们:
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第六届中国国际“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20〕5 号)的要求,我校正式启动第六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赛。为使同学们了解此次比赛机制,提前做好备赛工作,现将大赛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我敢闯、我会创
二、校赛赛程安排
我校初步预计于7月15日前完成校赛,拟全程采取线上评审方式进行。
校赛共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2020年6月11日—6月20日):官网报名阶段。
参赛团队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或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十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任一方式进行报名,须严格参照报名流程要求(见附件2)进行报名。
系统显示已参赛成功的项目团队,才视为正式参赛。我校官方交流QQ群(897381997)、“互联网+”队长QQ群(1085481886)内将会每日公示前一日成功报名团队名单,请参赛队长及时进群关注。
第二阶段(2020年6月下旬):校赛预筛选阶段。
根据参赛团队所提交的项目计划书(提交除项目计划书外的其他材料的,可视材料酌情加分)对所有在官网成功报名参赛的团队项目进行预筛选,筛选出晋级正式校赛的项目。
第三阶段(2020年7月上中旬):正式校赛阶段。
拟采取“路演视频+项目计划书+PPT”(必备)+项目一分钟展示视频(可自主选择)的方式开展线上评审(若此前大赛官网发布网上路演平台,则考虑根据我校具体情况使用)。
注:路演视频的制作详细要求将于晋级正式校赛名单公示时一同公布。
三、参赛报名
(一)赛道选择
1.高教主赛道参赛组别和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师生共创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创意组
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20年5月31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并符合以下条件:1.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2.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能参加创意组(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
(2)初创组
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7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5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初创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3)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含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可以参加初创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3)成长组
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7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7年3月1日后注册),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5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成长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3)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含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可以参加成长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4)师生共创组
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或者教师与学生共同参与创业且教师所占权重比例大于学生(如已注册成立公司,教师持股比例大于学生)的项目参加师生共创组进行比赛。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项目如已注册成立公司,公司注册年限不得超过5年(2015年3月1日后注册),师生均可为公司法人代表。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股权结构中,师生股权合并计算不低于51%,且学生参赛成员合计股份不低于10%。
2)参赛申报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5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3)参赛项目中的教师须为高校在编教师(2020年6月1日前正式入职)。
2.“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参赛组别和对象
根据项目性质和特点,分为公益组、商业组。
(1)公益组
参赛项目以社会价值为导向,在公益服务领域具有较好的创意、产品或服务模式的创业计划和实践。
(2)参赛申报主体为独立的公益项目或者社会组织,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益机构(或社会组织)的项目均可参赛。
(3)师生共创的公益项目,若符合“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要求,可以参加该组。
2.商业组
1)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的痛点问题、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融合。
2)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司的项目均可参赛。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如已注册成立机构或公司,学生须为法人代表。
3)师生共创的商业项目不能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可参加高教主赛道。
(二)参赛项目要求
1.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基于互联网新时代的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6)“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
2.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3.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正式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正式报名时需提交营业执照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相关复印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已获投资(或收入)1000万元以上的参赛项目,需在全国总决赛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4.参赛项目根据各赛道相应的要求,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参赛。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各赛道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可报名参加第六届大赛。
(三)项目团队要求
大赛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原则上不多于15人(含团队负责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核心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四)材料提交
1.项目计划书(官网报名阶段必交材料,模板见附件3)。内容主要包括产品/服务介绍、市场分析及定位、商业模式、营销策略、财务分析、风险控制、团队介绍及其他说明。创意组根据团队创意设计撰写项目计划书;初创组、成长组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撰写创业项目计划书。初创组、成长组中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参赛团队还需将组织结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及其他佐证材料(专利、著作、政府批文、鉴定材料等)附在项目计划书中,大小不超过20MB。
2.项目展示文档(正式校赛阶段以及省赛阶段需提交)。项目为PPT或PPTX格式,大小不超过20MB。
3.展示视频(校赛阶段可自主选择,省赛阶段需提交)。展示视频时间为一分钟,要求画面清晰流畅,声音清楚,大小不超过50MB。生成视频时,建议视频编码为H.264,音频编码为AAC,分辨率为800*600。
(五)官网报名
学生团队自2020年6月11日起可登陆官网进行参赛报名,须严格按照报名流程(见附件2),且参赛材料至少应提交项目计划书(模板见附件3),符合大赛要求成功报名(可查到为已参赛状态)。
四、参赛指导及后期培训
指导教师应具备良好的科研素质和较高的参与热情,认真履行指导职责,负责全过程指导学生进行学术研究或创业实践,定期组织学生讨论和交流。指导教师对项目的实际指导次数不得低于3次。
对于校赛筛选出的晋级省赛的项目,学校将组织校外专家对指导教师及团队学生进行专项培训。
五、校赛奖项及省赛晋级
校赛评选出一、二、三等奖若干,将根据最终团队得分确定晋级省赛团队。
六、注意事项
(一)第二课堂实践学分分别按照各级学生实行的认定办法予以加分。特别注意,《山东财经大学燕山学院第二课堂实践创新活动学分认定及实施办法(试行)》(财燕政综字〔2019〕7号)中明确规定:自2019级本科生开始,须在毕业前修满创新创业(科技竞赛、学科竞赛)类0.5个学分,且不可用其它类学分替代,否则将无法拿到毕业证和学位证。
(二)创新创业信息博览交易会排名前50的种子项目均需参加此次申报,并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确定申报的赛道及组别。(种子项目名单见附件4)
(三)2017、2018、2019三年内参加我校“燕山调研”社会实践活动的立项项目均需积极申报此次校级“互联网+”大赛。
七、其他事宜
大赛官方网站: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
山东财经大学燕山学院
官方交流QQ群:897381997
“互联网+”队长QQ群:1085481886
校团委联系人: 彭老师 QQ:276252811
校学生会学习科创部联系人:
王 欣QQ:780221269
王凤铭QQ:1768380065
附件:
1.教育部关于举办第六届中国国际“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2.第六届“互联网+”网上报名流程
3.“互联网+”项目计划书规范格式
4.山东财经大学山东财经大学燕山学院“燕苑博创杯”首届创新创业信息博览交易会种子项目名单
5.“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报名表
6.“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参赛作品统计表
山东财经大学燕山学院
学生工作处(团委)、双创学院
2020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