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系(部)、中心:
为方便学校各部门、各单位以及全体师生合理安排节假日的工作和学习,参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0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2019—2020学年校历,现将我校2020年部分节假日放假安排及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部分法定节假日放假安排
(一)元旦:2020年1月1日(元旦,星期三)放假,全校停课。
(二)清明节:4月4日(清明节,星期六)至6日(星期一)放假调休,共3天,全校停课。
(三)劳动节:5月1日(劳动节,星期五)至5日(星期二)放假调休,共5天,全校停课;4月26日(星期日)、5月9日(星期六)上班,教师、学生按教学计划上课。
(四)端午节:6月25日(端午节,星期四)至27日(星期六)放假调休,共3天,全校停课;6月28日(星期日)上班,教师、学生按教学计划上课。
(五)中秋节、国庆节:10月1日(国庆节、中秋节,星期四)至10日(星期六)放假调休,共10天,全校停课;9月27日(星期日)、10月11日(星期日)上班,教师、学生按教学计划上课。
二、寒暑假放假安排
(一)寒假:1月7日(腊月十三)至2月14日(正月廿一)放假,2月15日、16日学生报到注册,2月17日(星期一)上课。
(二)暑假:7月20日(星期一)至8月28日(星期五)放假。
三、相关工作要求
(一)各部门、各单位要尽快将2020年的放假安排传达给全校师生,以方便提前安排节假日活动。
(二)各相关责任人要认真落实节假日值班制度,妥善安排好假期值班。值班作息时间为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遇到紧急突发情况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
(三)各相关单位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工作制度,切实做好重要场所的检查,及时排查隐患,确保安全。各系要面向师生广泛开展安全教育,防止交通事故、食品安全事故、盗窃等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未尽事宜或因特殊情况需对放假安排做出调整的,届时以学校最新通知为准。
党政办公室
2019年12月12日